根据本次招聘工作安排,现将考试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笔试 (一)笔试 1.考试时间:2020年4月8日13∶30--14∶30(根据当前工作要求请提前30分钟签到) 2.考试地点:下沙文化中心广场下沙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楼报告厅 3.考试内容:常识及法律基础等(审判辅助人员);车辆驾驶知识、交通法规等(驾驶员) 4.考试流程: ⑴考生于下沙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正门签到,核对本人身份证件和手机健康绿码,确定无误后领取准考证。 ⑵经测温无异常的,根据现场指示到2楼报告厅,向监考人员出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后入场。 ⑶除身份证件、准考证及文具等外,将随身物品包括手机等电子产品集中放置于主席台,并在指定位置就坐。 ⑷笔试结束后原地休息,等待工作人员引导并参加技能测试。 5.注意事项: ⑴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健康绿码,佩戴口罩,经检测无体温异常方可参加考试。 ⑵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遵守考试纪律,有序文明参加考试;严谨守时,考试开始后不得入场。 ⑶考试期间,考生携带的参考资料、手机、电子产品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的物品一律集中放置在指定位置,否则一经发现按考试作弊处理。 ⑷除核对身份需要外,考试期间考生全程佩戴口罩。 二、技能测试 (一)审判辅助人员技能测试 1.考试安排:笔试结束后,报考审判辅助人员(调解员)岗位的考生在笔试考场原地休息,根据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前往技能测试考场。 2.考试方式:根据录音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,考生可自行选择键盘录入(搜狗拼音、搜狗五笔)或速录机录入,选择速录机录入的考生请提前告知。录音听打10分钟左右(语速每分钟约130字) 3.考试流程: ⑴核对考生身份证件和准考证; ⑵进入考场按顺序就坐; ⑶熟悉计算机,作考试说明并测试操作; ⑷考试开始,听录音输入文字; ⑸录音结束,校对3分钟并保存文档; ⑹考生停止操作,经核对无误离场。 4.注意事项: ⑴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考试期间全程保持安静; ⑵考试结束前将录入的文档做好保存,录入考试由评分软件统一计分。如因未正确保存等误操作导致录入文本遗失的,录入考试无成绩。 审判辅助人员(调解员)面试将于1-2个工作日后安排,请考生关注相关通知。 (二)驾驶员技能测试 1.考试安排:笔试结束后,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地点候考。 2.考试方式:车辆驾驶 3.注意事项: ⑴考生随身携带有效期内驾驶证; ⑵上路行驶期间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操作,谨慎驾驶,确保安全。 驾驶员岗位考生在车辆驾驶考试结束后至指定地点参加面试。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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